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精品医学部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精品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次数: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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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验室进驻培训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简单实验技术和常规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微生物和有毒实验材料的安全操作;实验室日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维护;重大安全隐患教育,主要有:安全使用水电气,防火防盗防事故;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则等。岗前培训合格后,在实验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并认真撰写实验报告,仪器设备使用总结。报告及总结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对实验室进驻的考核依据。

二、    实验室人员守则

  1. 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必须具有齐备的入室手续。

  2. 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3. 不得进行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

  4. 爱护实验设施,用后清理自己的物品,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贵重仪器使用后登记,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因操作不当而致仪器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严禁逾权使用仪器设备。

  5. 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物品。个人的物品用毕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本室任何物品。

  6. 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化学品)。对用过的凝胶、有害试剂、传染性材料和同位素及其污染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在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相关仪器,不准戴手套开启冰箱、操作各类仪器的按钮、开关实验室大门等,严防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一旦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或特殊处理。实验废弃物按类别分别到入不同的污物桶内。随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如若违规,严肃处理。

  7. 禁止在实验室饲养动物。

  8. 未经许可,禁止带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及物品。

  9. 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每日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者应检查水电,关灯锁门。易燃物品勿靠近电炉。

  10. 发现违反规定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违规者将取消其在实验室工作资格。


三、    实验室管理细则

  1. 实验室原则上实行全天开放。需要在夜间/节假日进行实验的人员,需在每日下班前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经登记后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实验者离开时要切断所有仪器(冰箱、温箱及提前说明的除外)的电源,关闭水源和各室门窗及消防通道的门。填写离开时间及水、电、门窗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2. 实验室内物品进为科研活动所用,严禁挪为它用。

  3. 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吸烟;进入本室研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工作区域和休息区域的功能划定,严禁在工作区域展开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 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环境相对安静。

  5. 实验室及实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设施应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并根据不同的需要调控环境条件。

  6. 根据实验需要,设置收集和处理实验废弃物的设施及清理消毒设施;对含有挥发性、放射性和生物危害性的物质,应严格设置管理和使用设施。

  7. 应具备保管实验方案,各类材料,原始记录,总结相应和有关档案文件的设施。


四、    实验室卫生条例

  1. 实验人员要对自己的实验过程的清洁卫生负责,不得随便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物。

  2. 生物垃圾、玻璃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妥善处理。

  3. 水、电、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管理。

  4. 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实验室大清洁,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


五、    危险化学品管理

  1. 对实验工作中所需要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药品(包括麻醉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

  2. 有计划地购买和使用易燃、易爆品和剧毒药品,由实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用申请报告,经课题负责人(导师)审核后向有关部门报批购买。麻醉药品购买回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清点验收,登记造册。

  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分区放置,不得与一般药品混杂贮存,远离电源、火源。置于避光阴凉处,库内严禁烟火,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的改善。

  4. 剧毒药品(主要指麻醉药品)应专柜加锁保管,建立登记薄,记载收入、使用、消耗情况。瓶签上应有明显的标记,因教学需要领用时,应有两人以上一起领取并签名。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渣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5.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对变质、损坏、过期的易燃、易爆品和剧毒药品,应在课题负责人(导师)批准、监督下组织力量以适当的方式销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备案。

  6. 危险品的包装和封口必须坚实、牢固、密封,并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等现象,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 存放剧毒药品和危险品的地方一律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电炉、煤气炉或其他明火。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严格检查,确定无火种隐患后方可离开。

  8. 每年年终对上述物品组织清点,要求做到帐物相符,管理规范,并将清查结果向课题负责人(导师)报告。


六、    实验室生物安全

  1. 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2. 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3. 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4. 外来参观人员需经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5. 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6. 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7. 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8. 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9. 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10. 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

  11. 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12. 不得涉及呼吸道传播疾病样品室,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口罩。

  13. 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14. 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15. 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16. 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17. 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必须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18. 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9. 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20. 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21. 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22.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23. 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

  24. 涉及病原体的实验人员要经常对各项实验的生物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25. 各实验项目主管人员要定期对所开展的实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事件。

  26. 感染性废弃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弃物,包括被感染性实验材料等污染的物品与器材,如手套、口罩与白大衣、试管、平皿、吸管等实验器材以及废弃的感染性实验标本、培养液、培养基等,处理程序为:放入盛有适宜消毒液的不易碎裂的容器中浸泡。注意消毒剂的种类、浓度及浸泡时间,浸泡后放入合适的容器内进行高压灭菌或焚烧处理。

  27. 病理性废弃物,包括废弃的质粒、细胞、单克隆课题、临床、组织样本及实验动物组织、尸体等,处理程序为:集中与实验室指定位置,严格与感染性生物材料区分,高压灭菌后废弃。盛放容器宜浸泡消毒。

  28. 损伤性废弃物,包括医用枕头、缝合针、手术刀及破碎玻璃等,进行高压灭菌或焚烧处理,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不易刺破,不宜将容器装得过满(小于四分之三),如感染性废弃物进行高压灭菌及焚烧处理。


七、    实验室动物管理

  1. 进入实验动物室应更换工作服、戴口罩、换工作鞋。

  2. 垫料须经高温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饮水瓶要每周消毒一次。

  3. 每三天应换窝一次,笼具应用3-5%来苏儿或11000的新吉尔灭浸泡1 小时以上。

  4. 除每天必须搞好地面清洁卫生外,每周须用消毒液清洗一次。

  5. 饲养室每半年应用福尔马林与高锰酸钾熏蒸一次。

  6. 发现动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对动物笼具、用具、场所冲洗消毒。

  7. 传染病流行期间,应进行临时消毒,对大动物应及时预防接种。

  8. 对工作人员应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传染病者应调换工作岗位。

  9. 实验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10. 实验完毕须做好实验室卫生。

  11. 离开动物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空调是否正常,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去。

  12. 非实验人员谢绝入室,参观人员须有实验人员陪同方可入室。

  13. 严禁私养或寄养其它动物。


八、    实验室防火条例

  1. 在学院安全生产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小组组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学院各级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掌握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情况,督促实验室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做到人人重视安全防火工作,坚持节假日值班、查班制度。

  2.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机溶剂要有专柜,并有专人负责。

  3. 各级实验室所有人员要充分认识火灾的危险性,遇火灾不惊慌,有措施会扑救,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必须严守职责,根据消防安全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 实验人员对本室的水、电、煤气坚持每日认真管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 各室的水、电、煤气,易燃、易爆物品,仪器设备,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

  6. 对意外的火险及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并汇报有关部门。(火警电话:119,校保卫处24小时电话:658801106588311065883111)。

  7. 每岗每月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记录。签署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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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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