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科研经费立项及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  浏览次数:659

关于发放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科研经费立项及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精品科研管理条例(自然科学类)相关规定,为鼓励我校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奖励他们在科研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现将纵向项目科研配套、科研经费立项奖及科研成果奖励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纵向项目科研配套、纵向科研经费立项奖的发放

    1、科研配套、纵向科研经费立项奖申领范围:2012年6月15日之前到财务处账上并到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建卡立项项目。

    2、对2011年以前已经配套奖励过的项目,配套仍按照《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精品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条例(自然科学类)》(苏大科技[2008]第10号)文件执行;对2011年以前尚未配套奖励项目配套经费按照《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精品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条例(自然科学类)》(苏大科技[2011]第6号)文件执行。

    3、立项奖发放标准:到帐经费(扣除协作、合作等外协经费)的20%,立项奖从项目负责人配套卡中提取,配套卡中金额为立项奖的最大提取限额;立项奖原则上只发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有特殊政策单位除外),确需发给课题组成员或不提取立项奖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于6月30日前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凌云楼1102室)。

    4、立项奖励由科学技术与产业部造单交财务处,财务处发放到教师工资卡。

二、科研成果奖励的发放

    1、科研成果奖励发放范围:

    学术成果奖:被三大检索收录的2010年度科技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为准);2011年度出版的著作(不含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获奖成果配套:2011年度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项目、荣获“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奖励办公室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定的科学技术奖名录”中可推荐国家科技奖的科学技术奖项中的一等奖以上项目。

    2、奖励发放标准:

    学术成果奖、获奖成果配套奖励按照《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精品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自然科学类)》(苏大科技[2011]第8号)文件执行。

    3、科研成果奖励发放流程: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清单发放给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科研秘书协作教师完成清单中相关发放信息,并进行汇总及核对,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科研成果清单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成果办(凌云楼11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科研成果奖励由科学技术与产业部造单交财务处,财务处发放到教师工资卡。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联系,纵向项目科研配套、纵向科研经费立项奖请联系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开强,联系电话:67507192,电子信箱:kliu@suda.edu.cn;科研成果奖励请联系沈勤,联系电话:67507193,电子信箱:shen-qin@suda.edu.cn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2012-06-28 09:47

  起草人: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开强   发布人: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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